「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二審遭判處有期徒刑9年8月放棄上訴,多次表明希望能儘速發監執行,最高法院今(14)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回顧此案,郭哲敏被控經營網路賭博平台,不法獲利超過35億元,另涉地下匯兌業務經手金流高達數百億,一審新北地院依法判處11年8個月有期徒刑,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年5月改判9年8個月。
高院6月召開羈押訊問庭時,郭哲敏表示不再提出交保聲請,也不希望法院再花費時間討論替代措施及評議他,希望法院直接裁定延押,還說自己勇敢面對司法,希望檢察官不要上訴,讓他盡快去服刑,不要再浪費司法與社會資源。
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今(14)日下午駁回上訴,郭哲敏部分判刑有期徒刑9年8個月定讞,其餘共犯也判刑定讞並由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另共同被告林倫智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部分,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審,而郭哲敏將從看守所移監入監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