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紹尹/綜合報導
健康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須依法規定,經查驗登記並審核取得許可證,民眾使用前應詳閱產品標示說明,尤其使用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則須經醫師或營養師指導使用。
健康食品是指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具該功效之食品。健康食品保健功效包括調節血脂、胃腸功能改善、護肝、免疫調節、骨質保健、不易形成體脂肪、抗疲勞、輔助調整過敏體質、調節血糖、延緩衰老、牙齒保健、促進鐵吸收、輔助調節血壓等共13項,目前核准有效之健康食品共有419件。
沒有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的產品,不得標示或廣告為健康食品或保健功效敘述。健康食品包裝標示除一般包裝食品規定標示事項外,另有「小綠人」標章及建議攝取量與警語之標示內容。
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是指因病人生理功能失調,致無法進食、消化、吸收或代謝一般食品或食品中特定營養成分,或醫學上認定有其他特殊營養需求,且不易透過日常飲食調整所獲取,而依據其適用對象特別加工或配製之食品。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包括可作為單一營養來源之「營養均衡完整配方食品」與「營養調整完整配方食品」,及不可作為單一營養來源之「營養調整補充配方食品」與「特殊單素配方食品」。
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標示除應符合一般包裝食品規定標示事項外,亦須再標示「適用對象」、「使用方法及用量」、「本品屬特定疾病配方食品,不適合一般人食用,須經醫師或營養師指導使用」及「多食對改善此類疾病並無幫助」等醒語。
選購健康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時,應掌握「停」、「看」、「聽」三要訣,即「停」下腳步,冷靜思考是否有需要及對健康是否有幫助?睜大眼睛「看」產品包裝是否有「小綠人」標章、「本品屬特定疾病配方食品,不適合一般人食用,須經醫師或營養師指導使用」標語,以及建議攝取量與警語等之標示內容;食用前,要「聽」醫師或營養師等專業人員之建議,以正確選購自身需要及有助益的產品。
民眾如欲查詢經衛生福利部核准之健康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可至食藥署網站查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整合查詢服務/食品/核可資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