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伊利諾州一名9歲男童,今年4月在拖車屋(流動房屋)園區放火,造成3名幼童及2名成年人被燒死,他被控5項一級謀殺罪、2項縱火罪和1項嚴重縱火罪,是美國至少13年來,首次有年紀這麼小的孩童被控大規模殺人。檢察官在法庭上坦承,用如此嚴重的罪名,來指控年紀這麼小的孩童,是「沉重的決定」。
法院文件顯示,今年4月6日,被告在芝加哥西南方約240公里的古德菲德爾(Goodfield)附近、一處拖車屋園區內縱火,造成一名1歲的嬰兒、兩名2歲的幼童、一名34歲男子及一名69歲的婦人死亡。負責此案的檢察官明格(Greg Minger)不願透露被告的資訊,包括他是否與被害人有任何關係。
據「美聯社/今日美國報/東北大學大規模殺人資料庫」數據顯示,這是美國自2006年以來,首次有這麼年輕的孩童,被控大規模殺人。
中時電子報 吳侑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