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內政部多次函請婦聯會提供勞軍捐歷史文件、財務狀況、收支相關說明等資料遭拒,2017年內政部將婦聯會主委辜嚴倬雲、副主委葉金鳳免職,辜及婦聯會不服打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內政部的處分,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可上訴。
北高行法院指出,內政部先對婦聯會進行警告處分,再多次函請婦聯會提供與公益有關的勞軍捐資料,但婦聯會仍以時間久遠、查找困難而拒不提出,卻在另案訴訟自陳內部有相關資料,並用以說明之前所取得的勞軍捐,。
合議庭表示,黨產會到婦聯會檔案室調查,也發現其仍保有相關勞軍捐收據及簿冊等資料,已可認定婦聯會未依內政部的通知而改善,違反人民團體法「妨害公益行為」的規定,且情節重大,內政部免職處分並無不妥。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