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委助理林家騏及丁復華 羈押禁見確定
林偉信/台北報導
立委趙正宇的助理林家騏,及廖國棟立委助理丁復華,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林及丁都提抗告,辯稱沒有串供可能,丁還說不可能棄家中稚子及老母逃亡,但高院認為他們的抗告沒有理由裁定駁回,2人遭羈押禁見確定。
林家騏抗告主張,沒公務員身分,不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又僅身為國會助理,也不可能主管或監督「四通草案」,但高院認為他是趙正宇的辦公室主任,受其指揮監督,且長期以主任身分對外接洽,此部分主張即非有理由。
林也說相關人等都已傳喚、證據已經保全,無勾串共犯、湮滅證據之虞,且其有固定住居所,又與家人同住,沒有羈押必要等語,高院斟酌案情未明而需要查證,林涉犯重罪,若勾串、滅證對偵查影響極大等眾多因素,仍認有羈押之必要。
丁復華抗告主張無證據顯示其有直接收受款項,但高院考量丁復華與共同被告、證人間,所述互不一致,然彼此隸屬、互有親誼、利害關係,具備勾串高度誘因,審酌其涉犯重罪,供述避重就輕又與重要同案被告不符,顯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而有詳加查證並防止勾串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