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余啟豪利用色情釣魚側錄台灣職籃「台新夢想家」球員不雅影片恐嚇勒索,檢警查獲他經營兩色情網站營利。法院二審判他3年徒刑,今年8月定讞,他13日已入監服刑。
判決指出,余啟豪經營兩色情網站,除了單片銷售以外,還有採會員制,只要成為會員就可以看到特定被害人不雅側錄影像,甚至個資全都透露,其中包含「台新夢想家」球員。
余啟豪透過管道取得4名球星不雅影像,接著又由共犯王昭明提供5少年22成人影像,存在雲端後藉由2網站公然陳列、販賣,全案依審判2年10月,二審加重至3年,上訴最高院8月遭到駁回。
桃園地檢署日前通知余在昨天上午10點前往報到,經人別訊問送往桃園監獄,依據余的刑期,近日將移至新竹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