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心/綜合報導
健保署自112年10月1日起放寬血栓溶解劑「rt-PA藥品」及「急性缺血性腦中風處置費」之給付條件,由原先限急性缺血性腦中風3小時內使用,延長至4.5小時內。
健保署石崇良署長表示,腦中風類型主要分為三種:
缺血性中風:為腦血管本身病變造成血管狹窄,或因心臟或其他部位血管內之血栓,進而形成腦血管栓塞,導致腦組織壞死和功能失調,如腦梗塞中風、腦缺血中風。
出血性中風:腦出血中風。
暫時性中風:暫時性腦缺血發作。
依健保統計顯示,109年至111年因急性缺血性腦中風住院人數每年約4萬人,中風後部分病人無法回復原有工作或需輪椅代步,嚴重者終生臥床需他人照護,造成病人與家屬極大的經濟負擔及照護壓力,倘若在腦中風初期及早介入治療,可大幅改善預後,減少病人失能造成的家庭壓力及增進渠等回歸社會機會。
健保署表示,現行用於急性缺血性腦中風病人之血栓溶解劑rt-PA藥品,如Actilyse,限病人發作後3小時內使用,台灣腦中風學會經參考國際實證和臨床指引,為把握腦部再灌流之黃金時間,改善病人預後,向健保署提出放寬給付規定。
健保署分別於112年8月、9月召開之藥物給付項目共同擬訂會議及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共同擬訂會議,修訂「rt-PA藥品」及「急性缺血性腦中風處置費」,由「3小時內」注射延長至「4.5小時內」注射,預估一年約新增加1,600人受惠,預算約6900萬點,並自112年10月1日生效,有效降低死亡率及失能程度,促進身體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