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家寧遭踢出公司! 律師教Andy用1招「保住25%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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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Andy、家寧2024年10月宣布分手,Andy近日表示頻道被家寧一家人奪走,稱過去10年每月只領3至5萬5000元月薪;甚至事後董事職位被解除,還被要求簽署股權轉讓書等。對此,律師王至德認為,最好的方法,是Andy可提出「眾量級CROWD」YouTube等社交平台的經營狀況,讓法官認同這些主要都是他跟家寧所經營。

Andy透露分手後,遭家寧與其母踢出公司。(圖/翻攝自Andy老師 YouTube

王至德12日在臉書粉專分析,家寧媽是公司經營的老手了,很了解公司制度,至於為何敢主張Andy的股票是她的?他大膽猜測可能是「金流」的問題,因為成立公司要有資本進入公司的帳戶讓會計師驗資,「如果錢沒有到位,那是不能申請公司的。

而家寧媽之所以敢說是借名登記,疑是因為當初成立公司的資本都是從她的帳戶匯入公司帳戶,由於錢都是她出的,聽起來她是借名登記的情形就合情合理,「如果Andy要反駁的話,其實就拿出他有把出資的錢還給家寧媽就好了,我猜應該是沒有還,所以家寧媽才敢說是借名登記。」

王至德12日發文。(圖/翻攝自王至德臉書)
王至德12日發文。(圖/翻攝自王至德臉書)

王至德指出,如果錢真的是家寧媽出的,「Andy就算是著了家寧媽的道了!」因為辛苦經營頻道的是Andy跟家寧,家寧媽居然坐享其成,「就算是幫忙接業配的經紀人也沒這麼爽的吧,經紀人了不起抽成,家寧媽等於是每個月花3、5萬元就叫一個可以月入幾十萬的百萬YouTuber來幫她打工賺錢耶,腦袋正常的YouTuber應該都不會答應吧?很難相信Andy是在知情的狀況之下簽下這些文件的。」

王至德認為,實際上的狀況很可能會演變成家寧媽認為「我出錢,所以你的25%股份是我的」,以及Andy可能持對方「主張不合理,但我確實沒有出錢」的看法,然後公司的股份是有可能被家寧媽拿走,這樣對於Andy而言,最好的方法是提出YouTube等社交平台的經營狀況,讓法官認同這些主要都是他跟家寧所經營。

且以正常來說是不可能同意借名登記的,所以股份還是Andy的,最多就是讓Andy還給家寧媽出資的5萬元,至少還可以保住25%的股份。

王至德分析Andy能否從家寧一家人手上搶回「眾量級CROWD」商標。(圖/翻攝自王至德臉書)

另外,王至德提到「至於Andy說家寧媽的50%是他跟家寧借名登記的,還是別想了!一樣的道理,如果人家不是股東,幹嘛幫你接業配?就算是經紀人也要抽成吧,占有股份很合理的。」

他也表示,其實Andy最慘的是連頻道跟IG及Tiktok等社交平台的帳號都被搶走了,依法論法來看,除非Andy有簽約同意讓渡這些帳號,不然原則上這些帳號的使用權還是在帳號的創立者身上,不會是公司所有的。

尤其YouTube頻道,從一開始就是Andy創的,自然是Andy才是有使用權的人,而家寧或家寧媽擅自修改了密碼,等於就是「盜帳號」的行為,這可能會構成妨害電腦使用罪,建議Andy可以提出告訴來反制。(文/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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