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7000萬交保 北檢今晚正式提抗告

分享: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近1年時間,台北地院5日裁定7千萬元交保,柯文哲在昨(8)日完成交保獲釋,北檢事後發新聞稿要提抗告。從柯文哲5日被裁定交保,至今已第5天,北檢在今日正式提出抗告。

柯文哲5日被裁定交保,事隔5天北檢終於在9日正式提出抗告。(資料照/中天新聞)
柯文哲5日被裁定交保,事隔5天北檢終於在9日正式提出抗告。(資料照/中天新聞)

北院5日裁定京華城案被告中,唯二遭押的柯文哲、應曉薇分別以7千萬、3千萬交保,儘管這個保釋金額與今年初交保相同,但柯文哲疑似還是因交保金過高,而表示需要「深思」,要等到8日才做是否交保決定,最後在8日下午完成交保手續。柯文哲交保出來後發表約7分鐘演說,痛斥檢察官,「查了1年什麼都沒查到」、「就是這幾個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其實大家心裡面都非常明白,大罷免32比0,檢察官是很重要的因素」。

對此,北檢8日晚間發出聲明指出,本案起訴後歷經法院裁准羈押及3次裁准延長羈押,法院裁定理由均一致認定柯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刑法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故柯姓被告今日指摘「請問檢察官,你們查了一年到底查到什麼?什麼都沒查到」、「就是這幾個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云云,顯然悖於事實,且企圖誤導輿論、混淆視聽,應予嚴正駁斥。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圖/中天新聞)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圖/中天新聞)

此外,北檢也在今日傍晚提出抗告。針對法院114年9月5日裁定柯姓、應姓被告准予具保停止羈押,本署檢察官已擬具理由,於今日下午6時向法院提出抗告。簡要摘錄如下:

1. 依照臺灣高等法院114年8月11日114年度抗字第1881號裁定(被告柯O哲、應O薇延長羈押抗告遭高院駁回之裁定),認為被告柯O哲涉犯公益侵占罪之部分,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調查完畢。檢方盤點114年10月間尚待交互詰問之重要證人,至少包括:黃O茂(10月2日)、張O祥、范O偉(10月16日)、黃O珊(10月21日)、吳O民(10月30日)等人。故檢方主張不論貪污罪或公益侵占罪,在證人交互詰問完畢前,仍有羈押之必要。

2. 被告柯O哲於昨(9)日具保後,即與本案證人陳O菡、陳O丞有所接觸,已違反法院具保命遵守之「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之事由。

3. 被告柯O哲具保後,對即將於114年9月16日至法院作證之共同被告李O宗喊話,然共同被告李O宗就公益侵占之犯罪事實,與被告柯O哲有相互指證之關係。

4. 被告柯O哲於羈押禁見中,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之社群帳號,將法庭活動片面解讀、惡意扭曲、斷章取義,毫不避諱地隔空串證及製造輿論,抹黑、恐嚇對其不利證述之證人。

5. 被告應O薇之部分,尚有證人沈O京、黃O茂、柯O哲、吳O民待交互詰問。「在證人詰問完畢前,應仍有羈押之必要」為檢察官之一貫主張。

應曉薇雙手合十致意走出北院。(圖/塗豐駿攝)
應曉薇雙手合十致意走出北院。(圖/塗豐駿攝)

 

留言衝人氣 13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