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南投楊姓男子日前與鄰居因為家中漏水問題,雙方一度鬧上法院,結果鄰居竟然在開庭後遷怒楊男的孩子,說他「沒家教」、「很吵」,護子心切的楊男一氣之下,直接對鄰居比出中指,結果卻挨告公然侮辱,南投地院審理後判賠4千元罰金。
楊男不滿孩子被批評怒比中指遭判賠4千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指出,挨告的楊姓男子(38歲)與鄰居夫妻檔,因為家中漏水的原因上法院,今年4月開庭後雙方在門口相遇,結果鄰居卻批評他的孩子,楊男因此比出中指還擊。
但檢察官認為,楊男比中指主觀上相當於「三字經」支肢體語言化,屬公然侮辱行為,因此提起公訴。法官也認為楊男以為成年人,遇到事情卻沒理性處理,事後又未與對方達成和解。經審理後,判楊男須賠償對方4千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