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劭/綜合報導
台灣藝人安于晴近日稱她赴泰國旅遊無故遭到警察勒索金錢。對此今日泰國警方表示,將調查此事,若警察真的犯罪,會立刻採取法律行動,無需等待當事人報案。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安于晴1月初在Instagram發限時動態表示,她1月4日和朋友在中國駐泰使館附近被警察攔截,警察表示她們有罪,也不給她們使用手機的機會。
安于晴耗了一個多小時,才驚覺警察只是要錢,警察還稱自己是「比較貴」的警察,最後他們數了2萬7000泰銖(約2萬5000台幣)給警察,避開攝影機花錢消災。
近日有泰國網友把安于晴的限動文譯成泰文在網上公開,引起社群關注。
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報導,安于晴遭攔檢的匯狂區(Huai Khwang)分局局長英佑(Yingyos Suwanno)今天表示,安于晴提到的區域沒設立臨時檢查站。
泰國皇家警察發言人阿查勇(Atchayon Kraithong)表示,安于晴一行人12月29日抵達,1月5日離境。警方會找司機問話,確認她的說法。
阿查勇指出,警方透過Instagram和臉書,也透過駐泰辦事處聯繫安于晴,但尚未得到回應。
阿查勇說,會仔細調查此事,若警察真的犯罪,會立刻採取法律行動,無需等待當事人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