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汶汶」日前驚傳遭許姓男子持刀襲擊,震驚社會,再度引爆全台對《跟蹤騷擾防制法》現行漏洞的檢討聲浪。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排定6日排審《跟騷法》修正草案,朝野將聯手推動修法,討論增訂預防性羈押、設「4小時緊急保護令」等四大變革。

《跟騷法》上路已4年,據監察院報告統計,現行家暴緊急保護令平均僅需2.08小時即可核發,然而跟騷保護令的平均核發時間竟高達34.98天,且有高達四分之一的聲請慘遭駁回。長達1個多月的漫長等待期,往往成為被害人最危險、最容易遭受加害人瘋狂報復的「致命空窗期」。為徹底解決實務困境,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及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等朝野立委紛紛提出修正草案,本次修法聚焦以下四大關鍵變革:
變革一:刪除「性與性別」限制 擴大保護傘
現行條文規定,跟騷行為必須「與性或性別有關」才算數。林月琴與王育敏提案指出,實務上許多跟蹤騷擾事件樣態複雜,極難在第一時間判斷是否與性別有關,因此主張刪除「與性或性別有關」的限制要件,讓執法標準不再模糊。
變革二:增設「4小時緊急保護令」
王育敏版本草案增訂,若檢察官或警察機關認為被害人有急迫危險之虞,可直接向法院聲請「緊急保護令」,不受現行必須先經過「書面告誡」的限制。法院受理後,若認定情況危急,必須在4小時內以書面核發並傳送給警察機關,且自核發起立即生效,法院甚至得不經審理程序,以最快速度築起保護網。
變革三:執法限時、強制上課
新法也明定,警察機關在調查跟騷嫌疑時,必須在72小時內決定是否核發書面告誡;若認為有必要,還可以強制命加害人接受4到8小時的跟騷防制課程,並採取其他適當的被害人保護措施。
變革四:增訂「預防性羈押」條款
為杜絕加害人交保後繼續騷擾,草案中特別增訂,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經法官訊問後若認為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具羈押必要者,得實施預防性羈押,不讓惡徒有機會再度接近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