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王鴻薇指控 賴競總:潘孟安跟助理在萬華租房一起住、有繳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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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俊毅/綜合報導

針對今(4)日立法委員王鴻薇指控潘孟安入住建商子公司住房一事。賴清德競總發言人陳世凱出面還原真相,駁斥這完全是子虛烏有的指控,他也強調,不是每個人都像趙少康會理財,20幾歲就可以在台北買2、3間房,也不是像王鴻薇一樣可以在雙北買3豪宅。

賴清德、蕭美琴。(圖/中天新聞)

陳世凱表示,潘孟安總幹事並未在台北置產,為了協助輔選,透過友人協助,由助理租房、助理簽約,而此租屋處位於萬華,不僅有簽訂租約,也都按月繳租金,有租約、匯款紀錄證明,而且是跟助理一起租、一起住。

相信我們多數中、南部子弟到北上打拚時,也都是選擇租房,而不會是直接買下一間房子,因為這大概只有國民黨們可以做到,否則也不會認為要置產才能參與政治,參選該區的民意代表。

陳世凱強調,王鴻薇從攻擊潘孟安的論文,將政治的黑手伸入校園,結果慘遭打臉,再到今天的烏龍事件,可見她就是一個為了博取聲量亂爆料,根本有失國會議員的格調。呼籲王鴻薇,不要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而讓政治環境烏煙瘴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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