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案13天馬拉松開庭 林姿妙痛斥廉政署「一通電話羅織入罪」:我沒做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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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綜合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遭訴貪污案,宜蘭地院定出13個庭期,要馬拉松式開庭勘驗證據及訊問證人,林姿妙今(11)日現身出庭,再控廉政署只憑一通電話就鰾把她羅織入罪。

林姿妙(圖/翻攝林姿妙臉書)

林姿妙在2022年競選期間遭搜索約談,檢廉指控她縣長3年任內,涉嫌利用10個人頭帳戶洗錢超過7000萬元,其中2300多萬元來源不明,去年8月依貪污罪、財產來源不明罪、特殊洗錢罪等3大罪狀起訴。

宜蘭地院去年10月31日和今年3月13日開庭,林姿妙強調廉政署在偵查期間不當取供,法官因此裁准勘驗偵訊光碟,定於9/11、9/14、9/15、9/18、9/22、9/25、10/3、10/4、10/5、10/6、10/16,排定共13個庭期全面勘驗70多份錄音錄影光碟及傳喚50多名證人。

林姿妙今天開庭就向媒體表示:「這輩子正正當當、實實在在,我沒有做壞事,我沒罪!」檢廉以「一通不實的電話、錯誤的電話,張冠李戴」,導致這麼多無辜同仁受累,傷害這麼多無辜優秀的公務人員。

林姿妙所指提的不實電話,是被檢廉監聽她曾打電話給時任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時,提到「理事長」,林姿妙強調她講的是壯圍鄉農會理事長林听洲,但檢廉指控是被告之一的前商業會理事長陳政勳。

林姿妙另強調廉政署在偵查中不當訊問,案發時任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剛打完新冠疫苗就接受近30小時偵訊,身心俱疲,加上廉政官摔卷、拍桌,被告在脅迫下自白認罪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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