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修法最快6/5公告 交通部:Uber司機有2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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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拍板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1條,今日經過部務會報後,最快6月5日公告,並於公告3日後實施。交通部先前曾表示,法規上路後會有4個月的緩衝期,意即最快今年10月8日起,交通部將展開執法,對違規的業者可處9000元至9萬元的罰款。

交通部指出,該法上路後,Uber司機有兩種選擇,轉行改開計程車或是繼續與租賃業者合作,若是繼續與租賃業者合作,須以小時作為起租單位,否則可對租賃業者處以9000元到9萬元的罰款。

路政司說,今天交通部部務會報開完後,確定修法最快6月5日或6日公告,公告3日後實施,也就是最快10月8日開始執法。

中時 陳祐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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