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台北市忠孝東路行政院前地下道在去年11月14日凌晨,發生22歲男子李佳修酒駕撞死人並襲警遭開槍案,全案依酒駕致死罪起訴,並適用國民法官參審,是台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案件,一審今(28)日宣判李佳修7年2月徒刑。
案發現場(圖/資料照)
起訴指出,李佳修(22歲)2022年11月13日晚間與友人上夜店狂歡,又去酒店續攤,直到14日凌晨4點,李男與友人叫14歲曾姓少年開車載他們回家,中途李男不滿少年駕駛技術不佳,換手坐到駕駛座開車,以4分鐘狂飆4公里的速度在台北街頭狂飆。
李佳修行經行政院前的忠孝東路地下道東往西方向時,未減速至50公里限速、留意與前車保持距離,導致高速追撞前方車輛,警方趕到車禍現場時,李男竟還對員警揮拳、拉扯,嗆員警「不敢開槍」,並作勢奪槍,員警先對空鳴槍無效,朝李男大腿開2槍壓制。
然而遭李男追撞的車輛駕駛王姓男子(24歲),雖經緊急送醫,仍不幸傷重不治死亡,王男是撫養1名年幼子女的單親爸爸,並有一名論及婚嫁的女友,噩耗讓母親等親人傷痛不已。全案依酒駕致死罪起訴,並適用新上路《國民法官法》有6位國民法官參審。
北院審理期間,李佳修母親出庭求情:「兒子品行不壞!」李佳修也表示:「真的很對不起!」、「為什麼死的不是我?畢竟是我的錯!」李佳修稱自己被羈押不能去靈堂上香,仍有抄經文迴向王男,他允諾未來出獄會按月賠償2萬元給王母。
王母本月25日出庭時則聲淚俱下表示,她單親撫養3子女,死者是長子,生前從事油漆工,月入5萬元會固定給她2萬元,而兒子其實出生就患罕病「膽道閉鎖症」,醫師說1/3機率活不過2歲,1/3要經常就醫,兒子是幸運的另外1/3,但很多東西不能吃,「努力活著卻被酒駕撞死!」她表示無法原諒李佳修。北院3位職業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審理後,今宣判李佳修7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