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管處罰金漲價! 違停漲2.5倍、寵物違規罰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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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今(5)日公告實施新修訂的「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禁止事項」,調漲多項違規行為罰金。其中,未依規定停放車輛的罰鍰從600元提高至1500元,第二次以上違規者更將加重處罰至3000元。

合歡山小風口收費停車場。(資料圖/太管處提供)

根據太管處公告,違規燃放煙火、鞭炮、烤肉、撒冥紙等危害公眾安全的行為,罰鍰從原本的1500元提高為3000元。此外,攜帶寵物進入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史蹟保存區或特別景觀區(公路沿線除外)的罰金也從600元調漲至1500元,累犯則處以3000元罰鍰。

奇萊連峰為太魯閣國家公園的生態保護區。(資料圖/太管處提供)

太管處表示,除聚落範圍外,禁止攜帶未妥善防護的寵物進入遊憩區或一般管制區,但合格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不在此限。另外,在指定區域外進行大聲喧嘩、播放音樂、露營、炊煮、滑雪滑草等活動,或未經許可進行空拍,初犯將處以1500元罰鍰,第二次以上違規者則處以3000元罰鍰。

太管處強調,這些禁止事項是為了維護國家公園環境與永續管理而訂定,目的不在於處罰,而是希望給野生動物及大自然更好的生存環境。呼籲遊客入園遊憩時應遵守相關規定,共同守護國家公園的優質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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