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縣立醫院心臟內科主任陳識中(已改名陳世瑀)因貪污案遭判刑6年確定,卻在面臨發監前落跑,新北地檢署近日將發布通緝。陳識中於2021年還在疫情期間,遭爆料與前衛福部長陳時中一起吃飯喝酒,還大讚陳時中「好酒量」。

根據檢方調查,陳識中於民國98年3月至99年10月擔任台北縣立醫院心臟內科主任期間,涉及5項標案貪污。其中在高階心臟彩色超音波儀採購案中收取回扣57萬元,111年被判刑2年確定,同年10月發監,112年12月獲假釋出監。
另外涉及全頁式解析心電圖機採購案等4項標案部分,陳識中被依收賄、洗錢5罪各判刑10月至2年4月不等刑期。最高法院於112年11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高院112年裁定其應執行6年有期徒刑。
除貪污案外,陳識中另因106年擔任診所醫師時偽造病患就醫資料詐領健保給付,高院於113年11月依偽造文書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陳識中隨後赴台北地檢署繳清罰金結案。
新北地檢署因陳識中戶籍在宜蘭市,囑託宜蘭地檢署代為執行。宜檢於114年8月20日通知陳識中發監,但陳識中人間蒸發,宜檢拘提也無法尋獲。新北檢認為陳識中已逃匿,聲請沒收具保人洪姓民眾及辯護律師黃心賢各10萬元保證金。
新北地院裁准沒收2人共20萬元保證金,2人提抗告。高院認為洪姓民眾具保10萬元部分,因案件被判不受理確定,羈押效力消滅,自為裁定駁回檢方聲請。
針對律師黃心賢部分,高院認定陳識中自113年9月30日首次具狀聲請暫緩發監執行迄今,已歷時近2年,期間一再聲請但均未親自到案,僅委任律師或以書狀提出聲請。高院認為其顯係利用法規、制度之寬容,遂行延宕執行之實,與逃匿無異,駁回黃心賢的抗告。
陳識中於2021年還在疫情期間,遭爆料與前衛福部長陳時中一起吃飯喝酒,還大讚陳時中「好酒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