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審會臨時會 彭坤業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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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就桃園地檢署前檢察長彭坤業處分案,1日加開臨時會討論,彭坤業並到場答辯,最後表決結果,對彭坤業警告監督處分。

前法務部長邱太三被控去年3月向前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關說桃園名醫逃漏稅案,彭坤 業被調職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監察院去年立案調查。監察院2月11日召開第2次彈劾案審查會,結果監委投票否決,邱、彭2人彈劾案不成立,但對法務部提出糾正案。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則認為認為彭坤業有2項違失,第一是沒有依規定通知政風機構處理「請託關說」,所以不符規定,且指示所屬處理本案過程,也有失當。第二是行使個案指揮監督權違法且有失周延。

檢審會4月17日審議全國檢察官考評的會議中卻沒有列入彭案,引發檢審委員質疑將延宕其他檢察官職務評定,主席陳明堂則裁示5月1日上午加開臨時會審議。

彭坤業除對檢審會臨時會提出書面答辯,更親自到場答辯,最後經表決,檢審會對彭坤業警告監督處分。

中時 張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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