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擔任當時台北縣立醫院院長的沈希哲,利用洩漏醫院採購底價給廠商,對方贈送水果禮盒內裝10萬元現金,同時稱「謝謝院長」,沈男明知是賄款仍收下;高院維持新北地院判決,將他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0年4月。可上訴。
同案被告時任台北縣立醫院放射線科主任的畢家俊,也因收賄罪將新北地院判刑8年4月,案經上訴,高院認為一審量刑未妥適,改判刑7年。
判決指出,廠商朱姓男子因無法取得醫院採購案,在2011年1月18日至27日間到台北縣聯合醫院板橋院區院長室會見沈希哲,拜託沈希哲能洩漏底價,沈告知對方其擬訂定的2件採購案底價金額
朱男為了酬謝沈希哲洩漏底價金額,將賄款10萬元現金以信封袋後置放於水果禮盒,再於同年1月28日駕車到聯合醫院板橋院區,在沈希哲面前將水果禮盒打開,同時表示「謝謝院長」等語,而沈希哲收下裝著錢的禮盒。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