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今天在香港刑滿出獄,陳男向被害人鞠躬致歉,並表明願意來台接受法律制裁,士林地檢署襄閱邱智宏表示,陳男一旦進入台灣司法管轄權範圍,會先由警方依法處理,確定身份,再移送士檢了解案情。由於陳男涉及重罪,且有逃亡的事實,加上尚有事實待調查,訊後不排除聲押。
陳同佳稍早在香港西貢壁屋監獄外表示,他做出無可挽救的錯誤,讓其他人帶來巨大的傷痛,他願意為自己的衝動和錯誤,返回台灣自首服刑受審。
面對媒體詢問購買赴台機票等問題,陳同佳並未回應,只數次表達「對不起」。
陳同佳因司法管轄權問題,導致港方無法以謀殺罪論處,僅能就陳男變賣潘女的財物部分,依洗錢罪、竊盜等罪判刑2年5月,今刑滿出獄。
中時 李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