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時豐兒子涉助友人「圍毆情敵」!一審遭判刑6月

分享:

最後被依涉嫌「共同傷害罪」判刑!金曲歌王羅時豐的兒子羅森宇,日前涉嫌幫朋友出氣,一起教訓糾纏騷擾朋友女友的男子,士林地院今(24日)對全案的一審判決也曝光。

羅時豐的兒子羅森宇,涉嫌共同強盜罪被判刑。(圖/資料畫面,警方提供

回顧整起案件,據起訴書資料,全案發生在2023年10月29日晚間,當天羅森宇跟鄭姓、蔡姓、梁姓友人,被共同朋友余姓男子一起call到內湖的一處洗車場集合,抵達時大家分別帶著球棒跟空氣槍,因為要一起去幫余男被騷擾的女友「討公道」。

時間過了幾小時,到了隔天凌晨1點左右,5人開始行動,直奔胡男的家,趁他在上廁所時破門而入,羅森宇先拿著空氣槍抵著胡男的頭,接著掐著胡男脖子強行拖到臥房內,跟其他4人凶狠圍毆,導致胡男全身都是傷。

而圍毆時,余男還把胡男的Iphone搶走,強行打開翻找有無騷擾其女友的對話紀錄等資訊,蔡男則在房內翻找財物,胡男見有逃脫空檔,趕緊狂奔而出報警,北投分局獲報後循線把羅森宇等5人都逮回偵訊,並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全案經北檢偵查終結,將羅森宇等5人依涉犯「結夥持械強盜」罪起訴,但余男控告胡男性侵其女友部分「查無實據」不起訴,胡男聲稱當天被羅森宇等5人偷走4萬元跟拿走車鑰匙的部分,也因證據不足檢方不起訴,隔年8月23日全案在北院開庭,因案情仍有涉及指控性侵騷擾部分,採不公開審理。

羅時豐當時也為兒子聘請2位大咖律師幫忙,羅森宇當天開完庭離開時不發一語緩緩上車離開,全案今天一審宣判,羅森宇被依涉犯「共同傷害罪」判6個月徒刑,不過可以易科罰金,至於余男與鄭男則各被判8個月,蔡男與梁男各被判5個月,判決理由還有待法院公布。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保護專線:113/110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暴力防治組:02-7728-5098

留言衝人氣 4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