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住宅養95隻羊狂叫!辯「比鳥小聲」挨罰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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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陳姓男子在住宅區飼養95隻肉羊,發情季節深夜發出尖銳叫聲妨害安寧,經警勸導無效後遭裁罰1000元。陳男抗辯羊叫屬短音且已將羊去勢隔離;法院認定深夜羊叫已干擾居民睡眠,裁定駁回異議確定。

彰化陳姓男子飼養95隻肉羊,因深夜發出尖銳叫聲干擾鄰居睡眠。(示意圖/AI生成)

法院判決指出,陳男自2023年起於自宅飼養多達95隻肉羊。鄰近住戶指控,羊群長期在白天及深夜發出尖銳叫聲,音量與頻率極不固定,多次溝通均無果。警方於2026年1月開立勸導單後,陳男飼養的羊隻仍於同年5月17日晚間再度大聲狂叫,經員警現場確認無誤,警方隨後於7月依法開立1000元處分書。

陳男辯稱,羊叫聲僅在春秋發情期較為明顯,且屬於比鳥叫聲還小的「短音」,屬於可接受範圍。他強調事後已盡力改善,將種公羊進行隔離,並對早熟小公羊實施去勢,主張羊叫聲並非長期性噪音,認為警方裁罰過重且未查明事實。

法院審理後說明,《社維法》所指的「噪音」係指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但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並不以超過《噪音管制法》的標準為限。法官認為,深夜環境極為寧靜,羊隻尖銳叫聲更顯刺耳,嚴重干擾周遭居民睡眠品質與心理安寧,不能因為各次叫聲時間短暫就認定未妨害安寧。

法院強調,儘管陳男事後採取隔離與去勢等手段,但羊隻事後依然持續在深夜發出噪音,顯見其處置措施仍無法有效解決噪音問題。警方依據多名鄰居證詞、勸導通知書及陳男警訊供詞依法裁罰1000元實屬有據,陳男聲明異議無理,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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