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黃文彥去年10月17日在臉書上指蘇嘉全家族「貪到全新境界」挨告,台北地院民事庭判賠10萬元、臉書道歉;蘇還另告刑事誹謗罪,台北地檢署起訴黃男。北院刑事庭今開庭,法官苦勸雙方和解,但黃男拒絕,堅持要面對接下來的司法審判。
黃男留言指「這家族在屏東貪到全新境界」、「我親戚要遴選當校長,直接找人來家裡要錢,實在有夠無恥的!」、「他可以找四五個小弟開無牌車直接在法院把你載走,把你揍一整天再送你去醫院」,民事部分判賠10萬元、臉書道歉,雙方未上訴確定。
刑事今首開審查庭,黃表示,當時是9合1選舉,屏東是他的家鄉,他希望有更好的立委人選,認為蘇嘉全妻子洪恒珠非常有爭議,才提出自己的意見供大家參考,相關言論都是親戚間聽來的。
蘇嘉全的律師房彥輝則說,他們不是不給機會,黃男只要履行民事判決,並在刑事法庭公開道歉,就願意和解,但黃男沒有履行,今天開庭又如此辯解,足認惡性重大、沒有悔悟,無論黃男是否關心家鄉,都不能未經查證就誹謗,請法官依法量刑。
法官宋恩同苦勸雙方和解,先對告訴方說,本件民事已經確定,黃男得負出相當代價,是否還需要追訴刑事?蘇嘉全家族最近發生一些事情(指蘇震清涉貪),網友們評論不是很好聽,本件若再繼續審理下去,每次開庭每次報導,恐怕都會再引發批評,對蘇未必好。
法官轉頭再對黃男說,「我也是屏東人」,屏東以前確實有發生弊案,鄉親間難免會有傳言,但黃男曾身為台北醫學大學學生會長,應該更清楚查證的重要性,「這也是民事判你敗訴的原因」,道歉不見得是剝奪言論自由,或要你認同蘇嘉全,而是處理自己發言不完備的地方。
房彥輝強調,蘇震清的案子跟本案是完全不相關的事,只要黃男履行民事賠償,並在刑事庭公開道歉,就願意和解;但黃男拒絕,堅持不道歉,表示要面對接下來的司法審理,法官只好諭知本案移審理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