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造成嚴重傷亡,內政部今(23)日預告將修訂《災害防救法》,未來將朝向七大面向進行修法,包括「明確中央與地方權責分工」、「加強災害告警讓民眾知悉」、「強化疏散撤離」等。消防署主任秘書張裕忠透露,針對不配合強制撤離的民眾,初步擬定將增列一人3萬至15萬元的罰則。
內政部今天召開部務會報,會中安排消防署報告「災害防救法歷次修法重點盤整暨災害防救法研議方向」。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近年災害頻繁,政府在應處113年花蓮地震、114年嘉義地震、丹娜絲颱風、樺加沙颱風,以及花蓮馬太鞍溪、立霧溪堰塞湖等災害過程中,發現在中央地方分工權責、災害通報機制、疏散撤離落實、災後復原重建、啟動災害漫遊等面向仍有持續精進空間。
劉世芳進一步說明,《災害防救法》最近一次於今年5月28日修正公布,未來將朝向七大面向研議修正,包括「明確中央與地方權責分工」、「加強災害告警讓民眾知悉」、「強化疏散撤離」、「精進復原重建」、「建立啟動災時通訊漫遊機制」、「明確假訊息查證」及「澄清機制」等,全面強化我國災害防救機制。

消防署主任秘書張裕忠於會後記者會補充,此次修法將參考近期災害的應變經驗,檢討中央、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三層級在減災、整備、應變、復原重建部分的權責劃分,讓未來災害防救更為順遂。另外,為因應花蓮堰塞湖事件中出現民眾未聽到警報或廣播設備故障的狀況,未來考慮在法條中增列加強防災演練、定期檢測村裡廣播設備的規定。
針對疏散撤離部分,張裕忠提及,借重此次堰塞湖事件的經驗,消防署草案版本擬針對災害時不配合撤離的民眾,增列「一人3萬至15萬元」的罰則,但目前僅為消防署初步版本,尚未經內政部討論通過。
張裕忠也表示,今年丹娜絲颱風造成台南通訊中斷的狀況,未來也會研議要求電信業者建立備援機制,以及網路漫遊的啟動與撤除時機、網路漫遊授權給應變中心等。內政部將盡快邀集專家學者、相關部會及縣市政府共同研討,擬訂未來《災防法》的修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