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偵辦罷免「查水表」案,訊後聲押禁見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花蓮地方法院羈押庭今天裁定,明良臻50萬元交保,不得與共犯、證人聯繫。檢方表示,將提抗告。

花蓮罷免案爆涉違法查對個資,引發「查水表」爭議,檢調昨天搜索花蓮縣政府、花蓮市戶政事務所等處,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明良臻。
花蓮地方法院今天中午召開羈押庭,諭知明良臻新台幣50萬元交保,不得與同案共犯、證人聯繫。
花蓮地院羈押庭認為,明良臻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依檢察官所提證據,足認被告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重大,但審酌本案進度及當事人意見,認為無羈押必要。
不過,檢方認為,明良臻有實質影響力,恐對公務員施壓、串證,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且引發爭議後,疑將手機訊息刪除,檢調查扣相關證物,將手機送鑑識。花蓮地檢署指出,將提抗告。
花蓮檢方偵辦花蓮罷免案爆涉違法查對個資案,另有民政處副處長吳俊毅、鍾姓戶政事務所主任等6人,檢方訊後諭知交保,各以30萬元至2萬元不等。(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