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惟甯/綜合報導
陸軍機械化步兵三三三旅一名李姓志願役下士,日前在執行勤務時,被查哨官發現打瞌睡,因此向上通報;軍方認定李男嚴重怠忽職守,將他移送法辦。屏東地院審理後,依《廢弛職務罪》判處李男2月徒刑,緩刑2年,且須支付公庫2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於2023年3月23日6時至8時奉命輪值擔任108兵舍聯合軍械室安全士官勤務,因為精神不濟,趴著休息了半小時。期間該旅上尉後勤官執行查哨時,撞見李男打瞌睡,便將他叫醒,未料半小時後再返回,李男依舊在睡覺,讓軍械室陷入無人看管、警戒的狀態,於是向上通報處理。
軍方認為,李男於執勤期間睡覺,顯已廢弛職務,更可能遭到有心人士趁隙侵入軍械室,竊取或破壞重要軍事裝備,依據《陸海空軍刑法》第34條第1項所規定「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將李男移送屏東憲兵偵辦處理。
屏東地院審理時,李男稱,因前一天休假照顧孩子太累,才會在值勤時趴睡,對其犯行坦承不諱。審酌李男無前科,素行均尚稱良好,兼衡其高職畢業、服志願役、生活家庭等情狀,依《陸海空軍刑法廢弛職務罪》,判處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