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亭頤/綜合報導
藝人炎亞綸被網紅耀樂指控偷拍不雅片及外流一案,士林地方法院30日一審宣判,炎亞綸被判有期徒刑7月,但緩刑3年,炎的陳姓友人則遭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對此,炎亞綸所屬經紀公司晴空鳥回應了。
炎亞綸所屬晴空鳥表示:「感謝在司法程序中,檢察官審閱我方提出之事證,確認炎亞綸並無強制性交、偷拍、散佈影片與恐嚇乙事,而於審理中法官對於合意拍攝影像等事實,亦瞭解炎亞綸是因不熟悉法律,且積極與告訴人和解,最終給予緩刑處分。」
炎亞綸表示:「對於自己絕對沒有做的事情,再次謝謝法官的明鑑,與看見自己誠心檢討自我。」至於未來規劃?炎亞綸透露:「將遵守先前聲明承諾,持續透過自身影響力貢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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