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今天晚間公告,針對媒體刊載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應沒收子公司鼎越公司新台幣121億545萬元;中石化將等取得判決書後,徵詢律師專業意見進行研析,依法採取必要法律程序,以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

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等11名被告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台北地方法院歷經1年審理後,今天宣判,重判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有期徒刑15年6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有期徒刑10年。其中沒收金額部分,包括威京集團旗下的鼎越公司,金額達121億545萬6748元。
鼎越母公司中石化今天表示,於2025年4月27日發布的重大訊息,明確表達中石化及鼎越公司對於20%容積獎勵的立場,並重申鼎越開發公司願遵照法院最終判決結果辦理20%容積獎勵。
目前中石化尚未收到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書,無法知悉全部判決理由,將等取得判決書後,徵詢律師專業意見進行研析,以維護本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
中石化強調,目前公司財務、營運皆正常,相關進度將依規定另行公告。(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