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飛官史濬程被中共吸收後,吸收空軍攔管官許展誠洩漏戰機掛載雄三作戰運用等軍事資料,許展誠一審判刑7年4月,二審依貪污罪等改判7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史濬程民國97年退役後,透過友人介紹,遭中國共產黨情治人員吸收,加入一家公司任監事,在台灣發展組織、蒐集國軍機密。
史濬程110年接觸時任空軍戰術管制中心攔管官許展誠,聲稱與美軍有交流,拉攏加入,要求許展誠提供中國軍機擾台因應措施及演訓資料等,允諾支付報酬。

許展誠陸續提供空軍演訓書面資料,包括戰機掛載雄風三型飛彈作戰運用等軍事資料近4年。史濬程收到資料後,傳送給中共情治人員,陸續獲「公司分紅」,總計超過新台幣210萬元,分次交付許展誠共計20萬餘元。
台灣高等檢察署台中檢察分署113年8月展開行動,搜索、拘提史濬程與許展誠到案,訊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史濬程與許展誠於偵訊期間坦承犯行,檢察官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國家安全法等罪提起公訴。
許展誠部分,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總計收取22.6萬元報酬,去年8月依違反國安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許展誠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5年。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今年2月宣判原判決撤銷,依貪污等罪改判7年、褫奪公權5年。
許展誠上訴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審判決在認事用法上無違誤,量刑妥適,昨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此外,史濬程涉犯國安法部分共2罪,國安法既遂部分判刑2年2月定讞、未遂部分有期徒刑1年6月定讞,最高法院今年4月9日裁定,史濬程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確定。(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