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女喪偶後欲再婚 竟遭親生兒告上法院要求「放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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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鄒慈芸/綜合報導

大陸浙江杭州一名盧姓女子,因丈夫幾年前得癌症過世,便獨自生活,不料近日她遇到了心儀的對象,想要再次步入婚姻時,卻遭兒子強烈反對,還將她一狀告上法院。

女子喪偶後想再婚,卻被兒子告上法院。(示意圖/Pixabay)

根據女子描述,自己在丈夫過世後,便獨自一人生活,前陣子遇到了住在同一社區的住戶老張,對方與自己情況相似,在幾年前喪偶,兒子、女兒都在外地工作。

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女子覺得兩人個性適合,便決定再次步入婚姻,也得到老張兒女的支持,沒想到高中畢業後考上外地大學,今年剛畢業正在找工作的兒子,聽到母親要再婚的消息,表現出極大的抗拒。

雙方僵持了半個月後,仍無法取得共識,最後兒子同意退讓一步「再婚可以,房子留下」,因為女子現在住的房子,是父母留下的資產,原先亡夫擁有一間四層樓的房子,生前曾立下遺囑,分給妻子、兒子一人各兩層,但前提條件是妻子不得再婚,且兒子需負責贍養媽媽,如有一方不履行,則四層樓都由另一人繼承。

於是女子就被自己親手養大的孩子,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她放棄房屋繼承權,讓她相當錯愕,後經法院審理,認為盧女亡夫生前立下的遺囑,內容與法律規定、社會公序良俗相悖,沒有作為分割財產的依據,因此盧女就算再婚,也能繼承亡夫留下的兩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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