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高爾夫球場解僱組成及加入工會的理事長及13名員工,14人提出不當解僱申訴,勞動部31日確認幸福球場與14人屬僱傭關係,裁定應讓其復職,並給付解僱期間工資,新北市府勞工局表示,幸福球場若未配合裁決決定書,將連續開罰6到30萬不等罰鍰。
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賴彥亨表示,幸福球場(佳福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桿弟於2017年5月間獲准成立工會,勞工局核發立案證書,但幸福球場事後逼迫桿弟簽訂「委任契約」,規避勞基法規定僱傭關係,包括工會理事長及13名會員因不願簽委任契約遭開除。
14人向新北市府勞工局提出不當解僱申訴,案經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決議,認定幸福球場不當解僱,裁定即日起應回復14人桿弟職務,並給付解僱期間所有工資。
中時 吳岳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