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訂位爽約被告判賠3.8萬元 網友:奧客退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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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有不少店家有被訂位客人爽約的經驗,只能自認倒霉。不過,在日本有客人向店家訂了40人座位後爽約沒到,店家不願受損,請律師控告訂位客人,法官只用1分鐘即宣判店家勝訴,客人必須賠店家13萬9200日圓折合台幣3萬8739元,及訴訟費。台灣網友說,「奧客退散」。

《日本集合》報導,去年4月底有客人向店家訂位,5月4日晚上8時包場,約有40人的食物,每人費用3480日圓,折合台幣968元,店家過去曾有被客人放鳥經驗,小心翼翼的再三以mail向客人討論。

但客人當天仍爽約,店家打電話給客人,依電話背景聲音,發現客人在另一宴會場地。店家不願受損,請律師控告客人,開庭當天客人未到場,也未答辯,法官很快宣判店家勝訴。此可能是日本一般飲食店,首宗訴訟。

對此,台灣有網友說,台灣也有店家被客人放鳥、爽約,要「奧客退散」。

中時電子報 戴安瑋/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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