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香港01
香港《蘋果日報》5名編採人員和壹傳媒高層,22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他們並會在黎的審訊後判刑。他們承認的案情透露,黎一直有參與編採運作,包括會舉行「飯盒會」與眾被告相討編採事宜,並給予指示,他們在2019年逃犯條例開始,至2020年疫情爆發,及年同年年中《港區國安法》生效,黎與眾被告們,均有利用蘋果日報的電子與印刷平台,不斷向外宣揚關注香港問題,及至叫外國考慮制裁中港兩地政府等。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控違反《香港國安法》。(圖/香港01)
案情又透露,雖然壹傳媒集團一直處於虧損,並靠黎借貸維持,但在蘋果推出網上訂閱版後,每月付費訂戶的收益,每月為集團帶來約4千萬港元(約1.6億元新台幣)收入,而在這段期間,蘋果兩個主要平台在廣告及各項收入,曾為集團帶來11億港元(約44億元新台幣)的收益。
6名被告:張劍虹(59歲,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及5名前《蘋果日報》編採人員:陳沛敏(51歲,前副社長)、羅偉光(47歲,前總編輯)、林文宗(51歲,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57歲,前社論主筆,筆名盧峯),及楊清奇(55歲,前社論主筆,筆名李平),他們全部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們將於黎的審訊後才會求情及判刑。
六名被告22日早認罪,其中3人將會轉控方證人指證黎智英。
控方在案情中形容黎是案中主腦,黎除了公司的大股東,借貸讓公司運作外,亦會主持「飯盒會」,與主要編採人員,包括張劍虹、陳沛敏、林文宗、楊清奇及羅偉光等人商討出版事宜。黎亦會撰寫專欄「成敗樂一笑」,並曾親自主持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
各被告的職責如下:
* 社長張劍虹:負責監督蘋果整體運作及確保每日出版順利。
* 副社長陳沛敏:實體版運作的決策人,另會撰寫專欄「堆填生活」。
* 總編輯羅偉光:負責管理電子版的編採工作及報道內容,包括網上直播和實時內容。
* 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協助陳沛敏處理有關實體版的出版工作。
* 馮偉光:初時以筆名「盧峯」為蘋果撰寫社論,2020年6月在黎邀請下出任英文版編輯主任,其職責包括:聯絡社論作家、揀選評論文章、安排人手翻譯。
* 主筆楊清奇:負責為社論取材,亦會以筆名「李平」撰寫社論。
6名前壹傳媒高層被押送至法院時,有持槍警員戒備。(圖/香港01)
2019年4月起,蘋果因應部份獨家內容推行免費電子版訂閱制,截至同年9月約有300萬訂閱者。之後蘋果開始就訂閱制收費,雖然訂閱人數因而下降,但至2019年10月仍有約80萬人訂閱,每月帶來約4000萬港元(約1.6億新台幣)收入。
然而,蘋果母公司壹傳媒有限公司案發時段一直都處於虧損狀態,需靠大股東黎智英貸款維持。儘管如此,截至2020年3月的財政年度,蘋果電子版及實體版電子業務仍為壹傳媒帶來合共11億港元(約44億元新台幣)收益;而2020年3至9月的財政年度,則有合共5億港元(約20億元新台幣)收益。
案情又指,蘋果日報的3名主要編採人員,即陳、羅及林,每周二會在「策劃會」上,就未來一星期需要報道及準備的焦點內容給予指示;羅及馮另分別審批電子平台的中文和英文內容。每日的工作上,陳、羅及林會先開「初會」,決定紙稿題目,之後再開「編前會議」,落實紙板內容及排位。審批紙稿後,會送往影印。隨後,三人會在「鋤報會」檢閱已出版的紙稿內容,及審視有否需要跟進。若陳因健康理需要早退或請病假,其工作則會交由林處理。
控方又指,《蘋果日報》一直都是受眾甚廣,對公眾有強大影響力,黎智英自2014年的占中運動起,已公開表明其政治立場,並用《蘋果日報》為其平台,黎並會參與各示威活動。
2019年3月,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蘋果日報》之後發布至少11篇具煽動性內容的文章,內容主要針對中港政府,並呼籲公眾參與示威活動。同年6月,示威活動開始爆發,特區政府雖已暫援修例,其後更撤回條例,但暴力示威不斷,期間《蘋果日報》發布至少34篇具煽動性的內容,內容均是針對中港政府,更宣揚對警務人員的仇恨,和提倡持續以「攬炒」方式反抗政權。
及至2020年1月,社會運動已開始平熄,但香港開始爆發新冠疫情,《蘋果日報》期間發表至少10篇藉疫情針對政權的文章。
同年5月,有報道指中央將會在港頒布國安法,《蘋果日報》在此之前發布了7則提倡「攬炒」的文章,撰寫人包括黎本人,亦有刊登黎尋求外部勢力協助的報道,包括他在2019年7月8日,他與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的會面。
2019年10月美國審議《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之際,黎與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等組織向美國爭取支持香港示威;黎於同月又與李柱銘出席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主辦的演講後,指處理中美貿易戰時,應考慮香港問題。
因應將實施國安法,黎指示《蘋果日報》加入英文版本,並在2020年5月25日發表文章,並明言:「打國際線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內容指香港的人權不但被國安法威脅,更被中國共產黨奪去。
相關時間,《蘋果日報》的中英版本共發表21篇文章,內容包括指國安法將削弱本港的法治等,同時有12篇文章是要求外部勢力對中港實施制裁,包括被告楊清奇的撰文;亦有文章是要求時任美國總統,向中國大陸施加壓力。
黎在2020年5月開設個人Twitter帳戶,持續地轉發《蘋果》發布的內容,亦與美英日台多國領袖互動。
《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7月1日在港實施後,《蘋果日報》仍呼籲公眾持續反抗,指《國安法》邪惡及破壞一國兩制,又發標題為:「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 泛民7.1繼續抗爭 為自由抗爭」的文章。《蘋果日報》亦製作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南華早報》前總編輯Mark Clifford、前美國駐華大使Raymond Burghardt、 前以色列署理總理 Natan Sharansky、美國記者 Nick Kristof 等人曾出席節目,請求外國勢力對中國大陸或香港實施制裁。
控方指,《蘋果日報》中英文版本發表85則具煽動性內容的報道,部份內容並在黎智英被捕後發表。而黎智英2020年12月起被還押,張劍虹、陳沛敏和羅偉光繼續帶領《蘋果日報》。此外,楊清奇聯絡李怡、「一劍飄塵」、區嘉麟等人撰寫專欄。
案件編號:HCCC 52/2022
延伸閱讀:
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