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法院認證的社區噪音來源!台中一名郭姓男子經常半夜在社區高歌並大聲播放音樂,最後引爆眾怒的事件,郭男搬入某社區開始,社區居民受不了男子不時在半夜高歌製造噪音,13個月內就檢舉了43次,郭男卻完全不理睬、不改善,經社區管委會9成以上的委員投票贊同要求男子搬家,郭男挨告後,法官最後也判准,要他搬出社區。
台中一名男子唱歌擾鄰,法官判他搬離社區。(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bay)
據判決書資料,全案發生在2021年5月,郭姓男子搬入台中某社區以後,經常在半夜唱歌,或是把音樂放得很大聲,13個月內被左鄰右舍向社區管委會、警方檢舉達43次,但郭男依然故我,管委會於是就此事展開投票,出席89人就有86人贊同郭男搬走。
後來全案鬧上法院,郭男面臨這樁要他強制遷離的官司,郭男供稱,住處主要是用來販售茶葉,偶爾與朋友在此聚會,但頻率不高,他也常要求朋友將嬉鬧聲降到最低,還2次加裝吸音海綿,盡力保全其他住戶安寧。然而管委會未能善盡舉證責任,直接剝奪他居住在社區的權利,嚴重侵害憲法保障的居住權。
法官卻不採信,審酌相關證據、供詞後認為,郭男在承租房屋期間,經常在深夜、凌晨時段以「大聲播放音樂、唱歌」方式發出聲響擾鄰,屢屢遭附近民眾向警察機關、環保機關檢舉報案與陳情,但卻沒有明顯改善,其違反規約情節已屬重大,因此判郭男要搬離該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