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21歲男子李盈達,2年前持水果刀猛刺22下殺害養育他16年的鄰居78歲楊姜姓婦人,去年遭判無期徒刑,目前仍在上訴中。但民事求償部分,新北地院近日審結,判他應賠償死者4名子女1753萬8120元,可上訴。
李盈達因討不到錢殺死養育他16年的鄰居阿嬤。(圖/資料畫面)
判決指出,李盈達小時因父親失蹤、母親又有精神病,阿嬤在無力扶養之下,託孤給鄰居楊姜姓婦人,2人雖無血緣關係,但婦人卻待李盈達視如己出,養育了16年之久,結果2021年李盈達僅因要不到錢,竟然持水果刀猛刺楊姜姓婦人22刀致死,拿走11萬2千元現金,隨後跑去色情按摩後躲到花蓮網友家中。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楊姜姓婦人與李無血緣關係,卻待之如親孫,李要錢不成就殺人,沒有任何可減刑的理由,但因他犯案時才19歲,還算思慮不周的年紀,遭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目前上訴高院中。
至於民事求償部分,新北地院日前判決李盈達應賠償死者4名子女精神撫慰金,加上殯葬費用與強盜得手金額,共計應賠償1753萬812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