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擔任台北監獄副典獄長期間涉及史上最大獄政貪瀆弊案的前綠島監獄典獄長蘇清俊,以及台北監獄科員祖興華、台中監獄前副典獄長趙崇智,因接受飲宴招待、禮物餽贈,為受刑人提供傳遞訊息等服務,懲戒法院判決3人撤職。
蘇清俊(圖/中天新聞)
2015年監察院通過彈劾案,認定蘇清俊、趙崇智、祖興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人員專業倫理守則》及《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等規定。
監察院調查,2014年新潮流大老吳乃仁在宜蘭監獄服刑,一名人士要辦理特別接見,就請託時任綠島監獄典獄長蘇清俊,蘇清俊就打電話給時任宜蘭監獄典獄長吳載威,要求同意辦理,特見完成後,求見者與蘇清俊、吳載威共同前往用餐,吳載威收受蘇清俊在桌子下遞來的每房2萬1800元溫泉酒店海景豪華雙人房住宿券(一泊二食)5張,價值共計10萬9000元,一行人接著到溫泉酒店打麻將。
祖興華則在擔任台北監獄科員任內收受禮物,為受刑人傳遞各種訊息。趙崇智則受人委託照顧服刑中的友人。監察員將蘇清俊、祖興華、趙崇智彈劾後,懲戒法院認定3人犯行屬實,判決蘇清俊、趙崇智、祖興華3人撤職,各停止任用4年、2年、1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