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德能源遭控為推動花蓮逾千公頃光電開發案,涉嫌透過多層金流轉帳掩飾資金流向,疑向地方人士行賄超過5000萬元,花蓮地檢署發動大規模搜索後,董事長謝源一等7人遭裁定羈押禁見。

花蓮地院連夜審理相關被告的羈押聲請,從22日深夜至23日凌晨陸續作出裁定,泓德能源董事長謝源一、總經理周仕昌、工程處執行副總李永清、資深協理謝紫燕,以及前風光聚能總經理林俊呈均遭羈押禁見,另外兩名遭裁定羈押禁見者為前鳳林鎮長蕭文龍及前花蓮縣農會總幹事官俊彥。廖姓財務長則獲無保請回。
整起案件的調查焦點,集中在地方人士是否利用職務或影響力,協助光電業者取得土地及通過相關審查。檢調懷疑,蕭文龍涉嫌收受約4000萬元,官俊彥則涉嫌收受逾1000萬元,兩人合計金額超過5000萬元。此外,還有縣府承辦人員被控私下調閱地籍資料,提供特定人士使用,是否涉及不法仍待司法調查釐清。
檢調追查發現,相關款項疑似透過多層轉帳方式流動,刻意製造金流斷點,之後再提領現金交付地方人士。專案小組懷疑,這些資金可能以回饋金等名義掩飾,實際用途則與光電案場開發有關,相關金流及人員間的關係仍是後續偵辦重點。
據了解,泓德能源原本規劃在花蓮縣鳳林鎮推動超過1000公頃的光電開發計畫,當地具備日照及地勢條件,但案場推動過程面臨居民反對,加上土地取得及開發申請須經地方相關單位審查,檢調因而朝業者是否為加快申設進度,透過不法利益尋求地方協助的方向調查。
花蓮地檢署21日展開搜索行動,指揮台南市調查處、東部機動站、台北市調查處等11個單位,分赴55處地點搜索,並通知或拘提業者及地方人士共34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部分被告涉嫌貪污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及滅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8人,其餘涉案人員中,縣府范姓專員等5人分別以10萬元至50萬元交保。
面對案件引發關注,花蓮縣政府聲明指出,縣長徐榛蔚任內未核定任何第一型大型地面型光電申請案。泓德能源則透過重大訊息表示,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目前公司營運及財務狀況均正常,各項業務照常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