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發生一起疑似虐嬰案,一名年輕父親疑似無法忍受新生兒哭鬧,竟掌摑、狂搖尚未滿月的女兒,導致女兒慘變植物人。法官審理時都忍不住感嘆:「作為法官,我未見過更嚴重的虐兒情況。」。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疑似虐兒的鍾姓男子被控分別於2016年12月中某日、12月14日及12月28日於元朗的寓所,故意襲擊及虐待女兒,可能導致她受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首兩次襲擊事件發生時女兒只有半個月大,第三罪則剛滿月。
女嬰是被告與同居女友所生,被告涉嫌因聽到女兒哭聲大怒,打女兒臉及臀部,又搖晃女兒。2016年12月28日女嬰被帶到屯門醫院時,已完全失去知覺,陷入昏迷。醫生診斷,女嬰腦出血和嚴重腦缺氧,認為女嬰的傷勢是外力造成,於是報警。本案押後至下周二提訊。
主審法官游德康表示,按法例最高可判監10年,「以女嬰目前狀態,作為法官,我未見過更嚴重的虐兒情況」,判刑可能超出區院最高判刑7年的權限,甚至很大機會判處貼近最高的10年刑期,否則公義未必得到彰顯。
中時電子報 張達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