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馬太鞍溪重建條例草案經費上限增至300億 立院今拚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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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針對「樺加沙風災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的協商中,草案名稱已更改為「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並將主管機關從行政院改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需經費上限由200億元提高至300億元,預計今(31)日完成三讀。

馬太鞍溪重建特別條例預計今(31)日在立法院三讀。(圖/資料照)
馬太鞍溪重建特別條例預計今(31)日在立法院三讀。(圖/資料照)

行政院原提出「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第五條修正草案」,新增馬太鞍溪堰塞湖整治及災區復原預算250億元(整體預算增至850億元,丹娜絲颱風時原匡列600億元),國民黨團原提案「樺加沙風災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所需經費上限為200億元,修正動議改為300億元,獲民進黨立院團及行政院工程會同意。

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對花蓮縣光復鄉造成嚴重損毀。(圖/資料照)
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對花蓮縣光復鄉造成嚴重損毀。(圖/資料照)

本條例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自公布日施行至116年3月31日止,但針對農田泥沙清運及農地復原、河川排水上中下游系統性治理、農田水利灌排系統及海岸防護設施、雨污水下水道及道路排水、山坡地整治及土石流防治等,規定施行至119年12月31日止。本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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