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父吵架踹倒女兒機車 挨告判拘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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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對父女長期關係不睦,今年3月底2人又吵架,父親一氣之下踢倒女兒機車損壞後照鏡及安全帽,女兒竟提告毀損與家暴,法院近日判父親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

台南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台南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判決指出,台南程男子與女兒長期不合常發生口角,今年3月31日晚間9時許,2人在家中又因瑣事吵了起來,程男盛怒出腳狠踹女兒停在門口的機車,機車被踢倒造成後照鏡破裂與安全帽損傷,女兒要求父親賠償約600元損失遭拒,事後竟報警提告父親毀損與家暴。

案經台南地檢署調查後,父女2人堅持不和解,檢察官排解不成依毀損罪嫌對程男起訴;案經台南地院審理,法官開庭時仍勸雙方和解,程男雖坦承部分犯行,但堅持不願對道歉賠償,女兒也不願退讓撤告,最後法官只好依毀損罪判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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