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爆發竄改罰單、銷單圖利弊案,檢方日前共起訴31名官警,檢廉又查出李姓巡佐指示王姓警員轉單銷單,近日再追加起訴2人,全案共計32名員警涉案。

台中地檢署2024年9月偵辦台中市警局六分局官警涉嫌接受關說,把交通違規罰單從逕行舉發「白單」當場舉發的「紅單」或銷單,先後2波依貪污圖利罪起訴31名警務人員,檢、廉日前又查出2019年12月13日,王姓員警在西屯區西苑二街、福吉街,開出3張違停「白單」,未料3輛車都是當時西屯所警友站副站長何男的車,何事後找李姓巡佐處理,李便要王員將「白單」改成「紅單」,原本3張均900元的罰單變成300元,讓河男省下1800元罰款。
另2020年李姓巡佐又收到另一名警友站張姓副站長拜託,張男稱兒子在橋大路與僑光路口騎車被開單,訊息內容還寫「一次開60台機車,欠錢喔」,李回「檢舉案件,不去不行」,但事後還是要王員「處理」,王員最後以「照片模糊」、「沒有拍到違規車」等理由銷單;張男後來又請李姓巡佐幫忙處理5張違停罰單,。李員不但偽造製單還盜蓋同仁印章,並將製成的舉發通知單交給張,讓5輛車車主免繳罰鍰。
檢方針對查出新的犯罪事證訊問,何姓及張姓副站長承認有找李員幫忙,但強調對交通法條不熟悉,李員坦承確有此事但辯稱沒有拿同事印章盜蓋,是同事說「要開你自己去開」,王員則稱都是透過李員指示才改單及銷單,近日檢方偵結分別依9個及4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追加起訴李姓巡佐與王姓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