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嚴峻時刻竟盜賣逾千枚口罩!貪中校被認定侵占900枚 重判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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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發災難財被判重刑!3年前(2020年)在台北市後備指揮部服役的中校李志交,因為投資湯包店虧損,竟夥同上士張政陽,偷取自己督導的「口罩國家隊」廣鉞淂公司生產的醫療用口罩共1500枚,最後高院更一審認定他侵占了900枚,重判6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

中校李志交當時出庭的畫面。(圖/中天新聞)

判決文顯示,2020年2月18日李志交當時軍階為中校督導官,負責督導廣鉞淂公司,及帶隊從事口罩生產作業並負責點交,但投資湯包店虧損的他,竟動了貪念,利用在工廠內支援勤務的機會,夥同時任上士的張政陽,請他把口罩裝進原本用來放礦泉水的紙箱,下班後開車直接載走。

上士張政陽當時出庭的畫面。(圖/中天新聞)

2人犯行曝光後,據檢調的調查資料,2人在2020年2月23日、24日連2天一共偷走1500枚醫療用口罩,其中1000枚分成3箱,載到國道新竹湖口服務區轉賣給林姓友人,剩下的口罩中又送給張政陽200枚。

李志交跟張政陽共謀犯罪的過程。(圖/中天新聞)

案經一審、二審,通通認定李志交侵占900枚口罩,加上送給張政陽的200枚,貪汙侵占公有財物罪的罪證確鑿,李志交遭判10年2月的重刑,褫奪公權5年,不過案子到了最高法院,卻被撤銷發回更審。

最後高院更一審認定李指示張,侵占3箱共約900片的口罩,再將其中2箱口罩以8000元代價出售,另口罩未經點交徵用機關前,均屬廣鉞淂公司所有,並非公有財物,法官審酌李志交正值青壯,卻利用督導機會犯罪,雖無前科紀錄、素行良好,但犯後未見悔意,依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改判他6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於今天(29日)宣判,同樣是相當重的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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