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詐欺前科的42歲張姓男子,是詐騙集團「檢察官」車手;手臂佈滿刺青,仍有人受騙上當;張涉嫌指示被害人李女,配合桃園地檢署調查交出存摺及提款卡,日前張因開車違規遭保大員警盤查,車內1張紙條寫「李女本人提交證件送桃園地檢署配合法院調查」,成犯罪「鐵證」警訊後將張依詐欺罪嫌移送。
台中市警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二中隊5名員警,日前巡邏至北屯區大連路,發現張男開車「頗囂張」不但任意變換車道、車速有時快、有時放慢,很可疑,攔查發現張男有詐欺、賭博前科且神情緊張,並在張男自小客車內,起獲一本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存摺及提款卡一張,另有現金2萬9千元,存摺的存戶人為李姓女子。
面對警方的訊問,張男無法交代李姓女子存摺及提款卡的來源,眼尖員警發現車內1張紙條寫「李女本人提交證件送桃園地檢署配合法院調查」,懷疑是詐騙集團手法,便連絡李女確認,這名刺青車手佯裝「檢察官」指示李,將銀行存摺及提款卡放於指定地點,始終不敢出面,因為擔心「歹看面」模樣露了餡。
中時 張妍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