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男/綜合報導
新黨台北市議員候選人林婕麗今(23日)上午在路口拜票時,遭張姓男子用拳頭狂歐頭部,造成她頭部濺血送醫縫了4針,晚間動手的張男移送北檢複訊後,檢察官以涉犯《刑法》傷害罪以及違反《選罷法》,諭令5萬元交保候傳。
新黨台北市議員候選人林婕麗23日在路口拜票時遭毆傷(競辦提供)
警方調查,林婕麗23日上午在大直橋頭站旁路口,向經過的路人揮手拜票,張姓男子(25歲)經過時,突然朝她頭部猛毆,導致林婕麗受傷倒地,助選人員立刻前攔阻張男外,也趕緊報警逮人。
張男被逮後稱,因為剛分手錢包又掉了,要去報案途中突然情緒失控才會動手,訊後被警方依依妨害自由、傷害罪嫌移送。
晚間檢察官以涉犯《刑法》傷害罪以及違反《選罷法》,諭令5萬元交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