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特偵組裁撤前最後代表作,中信金、國寶集團涉掏空、內線交易、炒股三大弊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3)日下午4時審結宣判,合議庭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等罪,判國寶總裁朱國榮有期徒刑12年4月,沒收犯罪所得1億5707萬多元、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無罪。
同案另六位被告,中信金董事長室專門委員張明田、辜家大總管吳豐富、小帳房張素珠、中信管理處前經理張友琛、前中信銀證券投顧董事李聲凱等5人也都判無罪;國寶員工林桂馨判3年8月。前中信金控副總經理陳俊哲未到案發佈通緝。
特偵組起訴本案時分為三大區塊,一為辜仲諒掏空中信集團3億美元轉匯私用,二是中信人壽併購台壽保時,涉高買國寶所提供房產等擔保品,圖利國寶近10億元;三為國寶在中信人壽併購台壽保的重大訊息未曝光前,大量買進台壽保股票,及炒作龍邦國際股票套利。
掏空中信資產部分,特偵組認定,辜濂松、辜仲諒父子於93年至96年間,為投資大陸北京市房產,利用投資不良債權名義,將中信金控資產透過中信商銀香港分行及台灣總行,層層轉匯至辜濂松、辜仲諒投資的境外公司,資金最後流入辜仲諒帳戶,總計掏空集團逾3億美元,但因辜濂松已死亡,獲不起訴。
圖利國寶部分,辜仲諒為順利以中信金控併購台壽保,與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私下達成協議,在2015年2月併購案核准前,即以國寶所有的房產承作擔保放款提供資金,而後再利用中信人壽資金高買擔保品,圖利國寶近10億元,造成中信人壽超過1億1755萬元的重大損害。
內線交易、炒股部分,朱國榮2014年底至2015年初,與辜仲諒達成併購台壽保協議後,在併購案未曝光之前,大量買進台壽保股票後,再全數賣出,不法獲利逾1億8,326萬元。朱國榮另以高價買進、低價賣出或相對成交等方式,進行炒作、操縱龍邦國際股價,先後共獲利5800萬多元。
中時 王己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