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議員郭再添涉私刑凌虐 交保後聲請返還4支扣案手機要「選民服務」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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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手機內是否有犯罪證據仍須再調查!涉嫌押人到服務處動私刑凌虐的屏東縣議員郭再添,被依涉犯妨害自由起訴後獲交保,他近日聲請返還4支遭扣案的手機被駁回。

郭再添交保後聲請返還4支扣案手機遭駁回,圖為他出席廟宇活動畫面。(圖/翻攝郭再添臉書)

回顧這起他涉入的妨害自由等罪的案件,在2023年10月間,據警方調查,郭再添當時被選民請託,幫忙處理詐團黑吃黑的糾紛,他當時夥同蔡姓男子等多人,強押一名林姓男子到服務處動私刑,痛毆凌虐,被警方逮捕後移送橋頭地檢署,遭依涉犯《刑法》妨害自由等罪提起公訴。

當時郭再添被逮時,警方也查扣4支手機,後來郭再添獲交保,他聲請返還這些手機,理由是「手機裡面存有議會的相關資訊紀錄還有議員們的聯絡方式,這些手機也是我跟官員、選民聯繫及選民服務之用」、「如今我已獲交保,相關證人也已經詰問完畢,事證蒐證完畢,應該已經沒有湮滅證據等疑慮」。

不過橋頭地方法院駁回聲請,理由是「這些手機內是否有犯罪證據,手機是否提供犯罪之用,仍有待進一步調查跟釐清,若若逕予發還,恐有未當」,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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