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42歲莊姓義消2017年5月2日凌晨騎車行經和美鎮孝義路時,撞上黑狗「憨豬」後摔車飛落稻田間,4小時候被妻子發現時送醫仍宣告不治。68歲楊姓飼主坦承「憨豬」是他養的,前年遭彰化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個月,已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近日再遭民事判決需賠償莊男妻兒441萬元,仍可上訴。
時年42歲的莊男,是和美鎮1家塑膠工廠負責人,且熱心公益,長年擔任秀水消防分隊義消;事發當天凌晨1點多,他在餐敘後騎車因閃避不及,撞上突然衝出馬路的「憨豬」,連人帶車衝進路旁稻田裡,送醫後不治。
由於警方在車禍現場發現黑狗倒臥路邊死亡,又在機車前輪採集到黑狗毛髮,認為案情不單純,主動報請檢察官深入偵辦。當時楊男還主動向警方坦承是飼主,指黑狗可能掙脫項圈後釀禍,十分懊悔。
事後檢警調查認定莊男因酒後注意力降低,現場沒路燈、視線不佳,撞上跑出來的黑狗才會重傷身亡。楊男遭起訴、判刑後,莊妻再向楊男求償782萬餘元。
審理法官認為,即使莊男有酒駕,在視線不良前提下,黑犬突然衝出極可能會讓人閃避不及,加上黑狗先前就有掙脫項圈、隨意奔走前例,飼主更應提高警覺,加固防護措施,認定楊男需負擔較大責任。而莊男死亡時其妻才37歲,帶著14歲、12歲的兒女,一家頓失依靠,且造成精神痛苦,因此判處楊男需賠莊男殯葬費、妻兒扶養費、撫慰金等共441萬元。
中時 謝瓊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