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北市建國北路一段11巷的「鐵路局機務段員工連棟宿舍」2007年登錄為歷史建築,卻因所有權人疏於維護管理荒廢至今,北市文化局文資審議會25日通過決議,廢止3戶歷史建築,另登錄4戶甲、乙種官舍,其餘25戶現有歷史建築原地保存或移置保存,但須於2個月內改善屋況,否則將依《文資法》開罰30萬至200萬。
鐵路局機務段員工連棟宿舍建於日治時期,戰後作為台鐵員工宿舍,2007年登錄為歷史建築,現地為中山女中南側地區都更範圍,所有權人台鐵職工福利委員會及內政部營建署委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修復再利用,但至今屋舍閒置,不僅結構殘破不堪、屋頂塌陷,周邊更是雜草叢生,成為民眾任意棄置垃圾的地點。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綜合業務部組長洪敬哲表示,文化局2013年通過建築保存維護計畫,要增列西北側甲、乙種官舍,將東側歷史建築部分保留、部分移築,其中擬廢止東側22戶歷史建築,並將東側6戶移築至西側作入口門面。
今天有超過半數文資委員認為,連棟宿舍存有當年防火區劃重要價值,房舍結構不佳不能作為解編理由,決議19戶不予廢止,另3戶因是民國後增建,同意廢止,創下北市近年首起廢止文資身分紀錄;文資委員也全數同意增列西北側甲、乙種官舍為歷史建築,而東側6戶移築西側保存方案也獲多數委員同意通過。
洪敬哲允諾,會依2013年計畫重新提送修復再利用計畫,送文資會審議。
文化局副局長田瑋表示,所有權人6個月內需重提計畫,並於2個月內改善歷史建築屋況,若未妥善維護,將依《文資法》開罰30萬至200萬元。
中時 譚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