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三中交易案」,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的律師丁昱仁今針對檢方扣得的錄音檔,全盤否認證據能力,要求重新勘驗。法官無奈表示,錄音光碟總共82片,就算每週勘驗2片,也要至少10個月才能勘驗完成,恐延遲訴訟,要丁回去再與張溝通。
北院今傳喚前總統馬英九、張哲琛及中投前總經理汪海清到庭,對起訴事證的證據能力表達意見。張哲琛的律師表示,錄音譯文由檢察事務官轉譯,曾有判決見解認定屬傳聞證據,且被告、辯護人並在場,訴訟權被侵害,全盤否認有證據能力。
汪海清也否認部分錄音的證據能力,表示譯文的文字雖然正確,但註解、語氣的記錄有誤,擔心未來勘驗錄音後,檢方又提出新的意見,希望法官保留未來對其他錄音證據能力表示意見的權利。
馬英九及其辯護律師則不爭執證據能力,僅希望未來勘驗錄音時,法院能一併通知他們到庭。
檢方反駁,錄音譯文屬衍生性證據,若是須保密的監聽光碟,不會隨案移送,被告方無法調閱,確實會被認定為傳聞證據,但本案錄音是在汪海清家中扣得,檢方起訴時已隨案移送,被告方有充分時間調閱、檢驗。
此外,譯文經由司法官勘驗,就具有證據能力,檢事官做成譯文後,身為司法官的檢察官會重新對照、檢驗,效力等同法院審理的勘驗程序,且檢方偵查期間,已播放相當多錄音供張哲琛聆聽,張當時未對譯文表示意見。
法官則表示,爭執證據能力很簡單,只要幾頁書狀即可,但後續勘驗程序冗長,82片錄音光碟若每週勘驗2片,至少也要10個月才能完成,有延遲訴訟、速審法問題,希望辯護律師再回去與張哲琛溝通,庭末諭知候核辦。
中時 黃捷